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判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如果证人存在偏见,其证言的真实性会受到质疑。根据法律规定,带有偏见的证人证言可以被排除在证据之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人对案件真相有关的事实作证,但证人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影响证言真实性的情形的,可以排除其证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证人有拒不作证、作假证等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影响证言真实性的情形的,可以排除其证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证人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影响证言真实性的情形,可以排除其证言。 因此,在庭审中,如果证人的证言存在偏见,或者证人存在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影响证言真实性的情形,法院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排除其证言,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