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家暴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受家暴方可以用医院的诊断记录、伤残鉴定、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来证明自己遭受家暴。法院收到证据后,可以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予以判决离婚。 一、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要怎样才能离婚? 因为家庭暴力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要想第一次让法院判决离婚,就要举证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病历、伤残鉴定书、向妇联或者是居委会的请求帮助材料、邻居同事朋友的证言等形式的证据。 二、家庭暴力怎么处理好呢 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被家暴方应尽量让邻居以及居委会知道配偶有家暴的行为,最好可以在居委会留存证明文件;同时被家暴方要具备报警意识,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家暴的有力证明;此外还应当及时去医院,并保留下伤残鉴定、验伤报告等文件,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 三、认定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呢 家暴的证据包括: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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