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证据收集必须获得被告人的同意。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等规定,公安机关等有权在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下对涉嫌走私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可以采取搜查、扣押、逮捕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调查犯罪案件时,对有关人员有询问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调查犯罪案件时,可以进行搜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涉嫌犯罪人员逃跑、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况下,有权采取扣押措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在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依法办理手续,并且在规定期限内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