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犯罪证据虚构与证人伪证有何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证据虚构和证人伪证都属于犯罪证据的制造行为,但二者的性质和行为方式不同。证人伪证是指为了达到自己或他人想要的结果而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使得依赖其证言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等产生偏差或偏颇。而走私犯罪证据虚构是指以虚构、修改、隐匿、破坏等方式伪造走私犯罪所需的证据。虽然二者行为方式不同,但其危害性质和后果都十分严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为达到自己或他人所要求的假证、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而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分别以虚假证言、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毁灭证明文件、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以伪造证明文件罪、变造证明文件罪、毁灭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以非法制造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偷运、运输、收购、出售、储存、运用有限制出口的物品、技术的,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作证人,故意作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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