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 |
释义 |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劳动者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去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后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或者仲裁前调解的调解书生效后,公司拒绝按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仲裁裁决前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工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其他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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