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一、交强险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车船税怎么交 汽车交强险:车主拿着车辆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到保险公司就可以办理了。 (一)而车船税有两种缴纳方式可以选择: 1、拿着车辆行驶证及购买车辆的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缴费。 2、在购买汽车后选择一家大型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然后您的车船税缴费就不用自己再去税务局缴纳了,保险公司能帮您轻松缴费,保险公司帮车主代扣车船税,并给车主提供车船税完税证明。 注:交强险和车船税是国家统一收的,根据车型排量而定,不交的话无法上路正常行驶的。 车船税新标准 考虑到机动车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时核查车船税完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