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为全体雇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可按税法规定扣除。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