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何种条件下才判死刑? |
释义 | 一、在何种条件下才判死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根据这一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这里的犯罪极其严重,是指犯罪的客观危害性极其严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即所谓十恶不赦的犯罪。需要指出的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是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在刑法中,往往对适用死刑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如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等。在适用死刑时,还应当遵守上述刑法总则和分则中适用死刑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必须以证据确实、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真实充分的证据是指: (一)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 (二)每个终审案件的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可以合理消除; (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已经确定;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律,从证据中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 总之,在综合考察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基础上,认为“罪行极其严重”。从“情节特别严重”的角度出发,比较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性质、同一性质不同案件、共同犯罪中不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认为社会危害性最大。 对于在何种条件下才判死刑?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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