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 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 不包含房屋、建筑物。一般内陆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而海南则简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