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做房屋房产公证 |
释义 | 办理房产公证的流程为: 1、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人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3、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 一、房产公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如下: 1、房产继承公证; 2、遗嘱公证; 3、赠与房产公证。 综上所述,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人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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