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资料 1、个人需身份证、户口薄;公司法人需营业执照; 2、涉及境外人士,需提供翻译+公证过的外国护照; 3、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4、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5、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6、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7、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反票; 8、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办理流程 1、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料。 2、公证号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