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返还方法 |
释义 | 购房定金的返还问题及购房者如何要回定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购房定金无效且应无条件退还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开发商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购房者利息及其他损失。如果双方约定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购房者要顺利要回定金,建议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法律分析 一、购房定金怎么要回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主要情况又三个方面: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二、购房者怎样才能要回购房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在叫购房定金时一定要慎重,因为一旦购房者不打算买房了,想要从开发商那里要回购房定金是很困难的。因此,如果您在生活中想要顺利的要回自己交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建议让专业的房产律师协助您。 结语 购房定金的返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购房定金是无效的,应无条件退还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赔偿相关损失。而在开发商具备预售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购房者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在购房交易中,购房者应慎重对待定金支付,并建议寻求专业房产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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