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证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证由国务院颁发。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4、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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