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是否需要撤销缓刑? |
释义 | 缓刑考验期满,原刑罚就不再执行,即使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也不会撤销缓刑。 一、撤销缓刑是否需要重新立案 撤销缓刑是否需要重新立案需要根据以下来确定 1、如果是因为犯罪分子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而撤销缓刑的,不需要重新立案; 2、如果是因为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需要撤销缓刑的,应当重新立案。 缓刑的执行方式如下: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考验期满可否撤销缓刑 不可撤销。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既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从法理上讲,原判刑罚已然消失,不复存在,所以不存在可撤销的对象。 三、缓刑会被撤销吗 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都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而在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只要未超过追诉期限,仍应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新发现的漏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按照以上规定,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论是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没有判决,还是有严重违法行为者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刑法》第72条2款还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以上五个方面的立法规定,构成了我国的缓刑制度。纵观我国的缓刑制度,笔者认为其框架基本全面,但有些规定略显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且立法用语的使用、立法限定范围的界定上有待规范,对缓刑考察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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