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