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会统一调出全部行政区域里的户籍资料,然后发到每个普查员的手里,要求普查员按户籍资料与实际居住的人全部登记,人不在就按户籍资料上的情况登记一张短表,或由亲人代报登记户籍情况,以后便于户籍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