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下落不明应该怎么追要欠款 |
释义 | 债务人下落不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若是债务人属于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再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一、欠钱的人跑了联系不上如何解决呢 欠钱的人联系不上,债权人可以以下方式实现债权: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到法院起诉还款。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要求还款。 二、欠款人失踪了怎么办 欠款人失踪后债权人要债的方式有: 1、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道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2、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三、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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