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财物后归还是否构成抢劫既遂 |
释义 | 抢劫财物后归还是否构成抢劫既遂 是否既遂需要依据抢劫者的行为是否满足全部构成要件: 1、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抢劫者是否具有抢劫罪的直接故意。 2、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抢劫者是否有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3、从本罪的侵犯客体来看,抢劫者是否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侵财产权利。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抢劫罪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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