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公积金提现需要什么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提取成都公积金的步骤和条件。首先需要查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然后准备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去公司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接着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成都银行后,会通知您第二天到账。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家庭生活困难等。 法律分析 在提取成都公积金之前,请确保您已查看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其中,提取条件包括: 1. 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中之一,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 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中之一,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拒绝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4. 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中之一,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且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而提取流程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应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结语 在提取成都公积金之前,请确保您已查看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两份证明都需要公司盖章,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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