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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如下:
    1、法制宣传科,负责起草、制定区中长期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可行性报告、意见、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负责全区普法教育的资料收集、信息反馈和总结报表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的普法教育;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等。
    2、基层工作科,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人民调解报表;指导、管理全区各街道司法所工作。
    3、社区矫正科,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的管理工作;预防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法律援助科,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对全区特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或组织承办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区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5、法律服务科,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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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