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
释义 | 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一、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水利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水利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水利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水利工程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的。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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