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哪些内容? |
释义 | 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程序。 2、施工准备检查。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3、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按《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中间产品与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施工记录,并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自己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记入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程序: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由施工员组织、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共同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对所完成的新产品进行自检,由质量检查员对质量等级核定。评定合格后履行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二)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工程师组织自检合格基础上,书面报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并组织由总工程师、总工办、施工技术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人员进行检验评定。总工程师总经理签署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合格由项目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送质检站备案; (三)其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加的质量评定小组评定,质检员签署评定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质量监督员核定质量等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