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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一般多久过户算违约
释义
    二手房买卖只要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配合过户就算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态有: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损失赔偿;
    4、违约金;
    5、定金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该怎么办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卖家反悔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的,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卖家应当继续履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卖家应当支付违约金。
    三、购销合同的买家反悔怎么办?
    购销合同签订买家反悔这样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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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