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未上户口儿童姓名的问题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未满18岁的人需由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而18岁以上的人则由本人申请变更。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申请表、身份证、单位或学校同意证明等。 法律分析 先去上户口,再直接在上户口时提交名字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 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可以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的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如申请表、身份证、单位或学校同意证明等。根据个人情况,可向户籍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徽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徽及其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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