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短信收到法院开庭通知可不必惊慌,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包括传票、通知、裁定、判决等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找不到的也应当以公告的方式(登报、法院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接到所谓短信或者QQ信息都可能是诈骗信息,打电话来的也要查询到真实的法院电话后再打过去核实。以及短信收到的到案通告也很有可能是诈骗电话,可不必担心。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决定立案之后,必须将“立案决定书”送达到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公安机关不会以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立案。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