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基与基础可以分包吗 |
释义 | 地基与基础不可以分包。地基与基础属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以分包。对于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那么建筑工程分包遵循什么原则? 1、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总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其中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工程的主体结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是指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结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总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 3、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将全部工程都分包出去。 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行分包。但是属于金属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试验、工艺设备安装的调试工作、吊装工程的焊缝探伤检查、打桩和高级装修等特殊专业技术作业除外。 5、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保护发包人的利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工作成果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地基与基础可以分包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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