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酒导致死亡同桌如何赔偿? |
释义 | 喝酒致死同桌赔偿标准为:作为同桌饮酒的人,如果有过错的,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应酌情分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桌饮酒的人如果有故意灌酒或者明知对方不能饮酒依然极力劝酒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同桌喝酒有人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同桌劝酒,导致死亡,该承担多少责任? 一、同桌喝酒出了事故死亡承担多少赔偿1、同桌喝酒出了事故,其他当事人有强迫性劝酒,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在酒吧里喝酒喝多了滑倒受伤可以赔偿吗在酒吧里喝酒喝多了滑倒受伤可以赔偿。酒吧的经营者,是有义务保证进入酒吧人员的安全。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危险因素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同桌两人喝酒导致打架,造成头部受伤,缝了五针? 很高兴为您解答。1、喝酒后打人的,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事们过生日,有人劝酒导致一人意外死亡,同桌人有责任吗? 喝酒死人同桌人不一定需要付法律责任。同桌的人如果没有恶意劝酒,也无强迫劝酒的行为,即没有过错行为,则同桌的人无需因为他人死亡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酒局组织者要承担公平补偿责任;有过错的,不管是同桌的人还是酒局组织者都应向死者家属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同桌饮酒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人身伤害死亡补偿金来算吗? 法律分析:醉酒死亡赔偿金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作为同桌酒徒,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赔偿;没有过错的,应当分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实际原因认定醉酒死亡行为,特别是对劝酒行为严重的,以及因劝酒原因导致饮酒过量致人死亡,明显属于侵权行为的,死者亲属可以起诉并要求赔偿。第三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组织者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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