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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请求权一般都有哪些
释义
    本文介绍了债权请求权的内容,包括合同债权、无因管理债权、不当得利债权和侵权债权。同时,还讨论了一般债权人受偿顺序的规定,包括优先抵充已到期债务、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优先抵充等。此外,文章还列举了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情况,如行政罚款、滞纳金等。最后,介绍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规定。
    法律分析
    一、债权请求权一般都有哪些
    债权请求权都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之债请求权。
    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
    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
    4、侵权之债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责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责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一般债权人受偿顺序是哪些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三、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结语
    总结而言,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请求权、无因管理债请求权、不当得利债请求权和侵权债请求权。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应按照已到期、缺乏担保、负担较重、到期时间先后等顺序进行偿还。而破产债权中不包括行政、司法机关的罚款、滞纳金、债务利息等。此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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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