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物直接支配,只能对义务人请求。 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抗相对人请求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