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入职日期可以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月以内可以。 签订时间可以早于劳动合同期限,但不应晚于劳动合同期限开始后一个月(即入职后一个月)。 如果是续签劳动合同,则签订日期可以早于原劳动合同到期日,但不应晚于原劳动合同到期日。 有的地区,允许用人单位单位最晚不超过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则这种情况下,续签的劳动合同时间不应晚于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二、为了避免双倍工资,在劳动合同签订时,用人单位可直接填上或直接打印出签字时间(该时间符合上述要求),并由劳动者签字。. 劳动者一方可无需另行写签署时间,以避免双倍工资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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