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村长、村委会不属于国家行政序列,其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村长属于政府雇员+群众事务经纪人的双重身份。村长代表村民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协调纠纷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等机构,管理群众事务,并代表村委会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