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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中房产抵押有效吗
释义
    民间借贷中房产抵押有效,只要进行抵押的房产产权没有争议,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以房产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
    一、抵押房产还不起拍卖前房子属于谁
    抵押房产还不起拍卖前房子属于抵押人。
    抵押房产的抵押人虽办理抵押登记,但是房产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拍卖前房子仍属于抵押人。
    抵押的房产在拍买前,由法院查封冻结,应该由法院保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房产抵押所有权转移经两方同意即可。
    二、没有做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做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担保成立,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三、个人可以办理他项权证吗
    将房产抵押给个人,抵押权人可以在办理抵押登记后领取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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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