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放弃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一旦放弃遗产,继承人永远失去对特定遗产的继承权。放弃必须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本人亲自作出。放弃遗产可能导致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或成为无主财产。申请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遗产证明和放弃声明书等材料。 法律分析 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结语 继承的放弃意味着继承人主动放弃对特定遗产的权利,一经表示便不可撤销。放弃遗产需由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放弃遗产后,继承人不再负责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放弃可能导致遗产被其他继承人继承、成为无主财产或按法定继承处理。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遗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填写并签署公证员在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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