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如何使用最为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职业转换费用是指因工伤造成工人或者职员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职业调整或者转移,用于自谋职业的必要费用。职业转换费用的用途应当与工人或者职员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职业发展方向相适应,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补贴、生活补助等。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伤造成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伤残津贴,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职业病抚恤金。因工伤造成职工需要进行职业调整或者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职业转换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工伤造成工人或者职员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职业调整或者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职业转换费用。” 综上,职业转换费用的使用应当与工人或职员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职业方向相适应,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补贴、生活补助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职工支付职业转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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