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残疾证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残疾证办理的条件和程序。残疾证的办理需要满足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等不同类型的残疾,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办理程序包括到当地残联领取申请表和评定表,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两寸彩色相片以及残疾类型等级证明。不同类型的残疾还需到指定医院或指定医生进行评级签名并盖章。 法律分析 残疾证办理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视力残疾: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2. 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 言语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4. 智力残疾:是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5. 肢体残疾:是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6. 精神残疾:是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二、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3、两寸彩色相片2-6张(多带不碍事,各地标准不一); 4、残疾类型等级证明。目前分为六类四级: 六类:1视力;2听力;3言语;4肢体;5智力;6精神;7多重(两类及以上) 四级:1~4级,1~2级为重度残疾。 残疾很明显的可以直接到残联进行评级(像肢体类)审核办理,不明显的必须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进行评级签名并盖章。 拓展延伸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解剖结构、生理功能或者感官器官等方面丧失正常状态,导致人体不能正常从事某种或者某些活动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由于身体、精神、智力、感官等原因,导致人体解剖结构、生理功能或者感官器官等方面丧失正常状态,不能正常从事某种或者某些活动的人。 对于肢体残疾的办理,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认定:申请人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残疾人联合会申请肢体残疾的认定。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残疾等级划分: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性别、残疾程度等综合情况,划分伤残等级。 三、享受相关权利:被认定为肢残的人,可以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包括康复、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 肢体残疾的办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被认定为肢残的人可以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壹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老弱病残干部的安置,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可以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康 复 第二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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