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其他公司代缴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若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的名义参保。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