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撞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2、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撞车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3、可能构成以危险发放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故意撞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又连续故意撞车,危害公安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