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遇短信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吗? |
释义 | ,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 在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针对你的情况,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女性出轨,带回家过夜,有社区视频作为证据,转账记录,通话记录,可以起诉第三方吗? 起诉老婆出轨需要的证据有: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3、照片。如果拍照片、拍视频取证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4、录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出轨,带回家过夜,有社区视频作证,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能起诉第三方吗? 起诉老婆出轨需要的证据有: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3、照片。如果拍照片、拍视频取证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4、录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问一下,婚姻一方出轨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出轨是可以依法定程序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的权利,一方当事人出轨的行为如果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问一下,有没有这个精神出轨? 精神出轨是可以依法定程序起诉离婚的。到人民法院起诉是一个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具备起诉的条件是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单单以对方精神出轨为由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问一下如果一方离婚,另一方不给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财产应当这样处理: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者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2、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