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省公安厅政府网站; 2、点击弹出框“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3、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或注册按钮; 4、输入已注册的手机号和密码,并拖移滑动条验证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 5、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事”模块; 6、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7、点击右上角的“去办理”按钮; 8、按照申报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底部“立即申报”按钮; 9、点击“提交”按钮; 10、申报事项的办理进度可以在“个人中心”查询,重要的办理节点平台会自动给申请人的手机发送短信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