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一、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作为遗产的诸如房屋等不动产时,是需要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在受理公证之前,工作职员会要求提出公证请求的主体,先按照标准支付公证费。对于拒不支付的,那么也就不会办理公证手续了。而想要确定不动产的公证费,首先需要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这是在向公证处提出公证请求之前需要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