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房东卖房怎么处理 |
释义 |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处理: 1、承租人对房东所售的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出卖以后,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继续租住; 3、如果房东卖方的行为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一、租房的不走耍无赖怎么办 租房的不走耍无赖房东应该告知在一个合理期限内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腾退房屋。起诉支付房屋、迟延给付房租的违约金,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就表示房屋租赁合同即将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 二、租二房东房子出问题怎么解决 租二房东房子纠纷的解决途径: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合同。 2.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租客不支付租金房东可以扣留财物吗 租客不支付租金房东不能扣留财产。扣留财产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不享有承租人财产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督促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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