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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人必须要去吗
释义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是必须要到场。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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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