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适用是: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