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了个房子没过户原房主死了子女找不到也不给过户现在要动迁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通过相关交易证据和身份证,当事人可以向住房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户。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可以申请单方过户该住房。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要求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在登记簿上记录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登记事实。 法律分析 原房主不在不能过户。当事人可以凭相关交易证据,身份证,到住房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可以在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单方过户该住房。《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拓展延伸 继承房产遗留问题:房主去世、子女无法联系,动迁困扰怎么解决? 在面临继承房产遗留问题时,当房主去世且子女无法联系,动迁问题可能会成为困扰。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其次,尽量与子女取得联系,沟通解决方案,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亲友等途径寻找他们的线索。如果无法找到子女或他们不愿过户,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房产的继承权归您所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相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城市规划部门等)沟通,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最后,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 结语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继承房产问题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凭相关交易证据和身份证,向住房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可以申请单方过户该住房。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屋登记机构应予以登记。在面临继承房产遗留问题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与相关部门和专业律师合作,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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