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增加准驾车型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南京增加准驾车型需要哪些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暂住人员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暂住证明(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二、南京增加准驾车型受理条件 1、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三、南京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9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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