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处理案件不力,三个月来未见进展 |
释义 | 相关部门可以先要求相关部门处理该问题,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的要求。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和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活动实施监督的方法和步骤。控告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是通过申请复议来进行的,而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则包括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和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监督。 法律分析 首先,将该所得上级机关改为“相关部门”,以便于后续的表述。然后,将“监督”改为“处理”,以便于与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相对应。最后,将“作用”改为“效果”,以便于准确地描述该要求的作用。 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相关部门可以先要求相关部门处理该问题,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的要求。”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表现在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以及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 二、刑事立案监督监察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和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活动实施监督的方法和步骤。由于控告人和检察机关的地位和性质不同,所以,二者对立案监督的程序也不相同。 1.控告人的监督。控告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是通过申请复议来进行的。 2.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 (2)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监督。 拓展延伸 法院立案后一直没有消息怎么办 法院立案后一直没有消息的处理办法如下:可以向法院了解具体情况,或者申请立案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结语 相关部门可以先要求相关部门处理该问题,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的要求。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刑事立案监督监察的程序包括控告人的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控告人的监督是通过申请复议来进行的,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则包括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和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