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正确界定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
释义 | 应这样界定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须具违法性; 2、存在隐私权被损害的事实,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一、公开他人信息违法吗 公布他人不良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精神损失等,同时可对侵害人予以治安处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在附近的别人车上安装gps功能怎么处罚 在他人车上安装gps的处罚如下:1、在车上装跟踪器,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2、就隐私权而言,刑法尚没有规定为犯罪,不属于犯罪行为,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受侵害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三、民法上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哪些 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为:1.侵权主体。2.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它不仅包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违法的事实行为。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使被侵权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的实际损害。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侵权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行政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即被侵权人的权益损害确实是由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或者说,行政侵权行为是使被侵权人权益损害必然发生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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