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评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地产评估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只有一级资质的评估公司才能设立。 设立的条件如下 1、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 2、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5、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法律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义出具估价报告,并加盖该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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