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妈妈们在产前都会有产假,但有时由于难产等不可预料情况的出现,往往需要延长产假。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休产假呢?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休一年产假 法律对于延长休一年产假的情况并未明确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请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还存在特殊情况,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具体咨询。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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