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左转箭头信号灯和直行信号灯同时亮是否违法??左转箭头信号灯和直行信号灯同时亮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以上说明,在绿色左箭头信号亮起时正常行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该路口的左转箭头信号灯和对面直行信号灯同时亮是错误的,如果你和对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起事故你和对方应该均无责任,信号灯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可以参考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及GB 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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